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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8 10:33

信息来源: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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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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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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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

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方面重点问题征集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内容

(一)聚焦整治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主体未获得合法授权、超出职权范围、未遵循法定程序跨区域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等。

(二)聚焦整治趋利性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主体罚款创收、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大额顶格处罚,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刁难企业、吃拿卡要、谋取利益等。

(三)聚焦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行政执法主体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以罚代管、重复罚款、逐利罚款;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擅自增设事项,提高标准、金额、频次,扩大范围等。

、线索征集方式

相关问题线索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有效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475-8839925,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来信地址: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电子邮箱:tlszrzyjfgk@163.com。

、注意事项

提供线索材料请尽可能全面详实,并备注相关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与反馈。对恶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下问题线索不予受理:(1)投诉举报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复议结果的;(2)投诉举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有诉讼结果的;(3)投诉举报人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处理结果的;(4)投诉举报人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已有答复意见的;(5)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