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500MB16505315/2024-0275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其他
发布机构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通自然资字(2023)83号
成文日期 2023-05-29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00MB16505315/2024-0275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通自然资字(2023)83号
成文日期 2023-05-29
公文时效 有效
通辽市不动产登记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2023-06-01 08:30

信息来源: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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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01 08:30


信息来源: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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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健全不动产登记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不动产登记和权属争议投诉渠道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法、规范、廉洁、高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目的意义

不动产登记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广泛、责任重大。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是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各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及时、主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可投诉内容

(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

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二)工作不规范问题

未依法依规办事窗口设置不合理工作流程不规范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三)办证过程中违规收费问题

如存在不动产登记“六不准”现象,或窗口人员吃拿卡要、违规收受“好处费”或出现中介、“黄牛”等捆绑收费借机牟利等情况。

(四)工作建议和意见

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有关情况或提出投诉请求

反映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渠道

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或工作建议以及反映有关情况或提出投诉请求的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一)通过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内举报意见箱进行投诉

(二)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我为不动产登记提建议”专栏进行投诉

(三)拨打通辽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局信访室投诉电话:0475-8839992/8839995进行投诉

(四)通过通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开门纳谏”专栏进行线上投诉

三、投诉办理

投诉受理部门要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及时转交给各职责部门。投诉内容属本部门办理的承办机构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向相关部门投诉的相应机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情况;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应投诉渠道。

四、结果公开

投诉内容属本部门办理的承办机构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定期在市自然资源局,各旗县市区局、分局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专栏公开办理结果,方便投诉人查询并接受公众监督。

五、投诉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韩美峰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宏伟  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局局长    

  员:肖  静  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陈大斌  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局副局长

        张春生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何志忠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王子爱  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确权登记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宏伟担任。

各旗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投诉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