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500MB16505315/2024-02752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通自然资字(2023)8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500MB16505315/2024-0275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通自然资字(2023)8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时间:
2023-06-01 08:30
信息来源: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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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健全不动产登记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不动产登记和权属争议投诉渠道,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规范、廉洁、高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目的意义
不动产登记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广泛、责任重大。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是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各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及时、主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可投诉内容
(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
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二)工作不规范问题
未依法依规办事,窗口设置不合理,工作流程不规范,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三)办证过程中违规收费问题
如存在不动产登记“六不准”现象,或窗口人员“吃拿卡要”、违规收受“好处费”或出现中介、“黄牛”等捆绑收费借机牟利等情况。
(四)工作建议和意见
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有关情况或提出投诉请求
反映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渠道
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或工作建议,以及反映有关情况或提出投诉请求的,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一)通过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内举报意见箱进行投诉;
(二)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我为不动产登记提建议”专栏进行投诉;
(三)拨打通辽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局、信访室投诉电话:0475-8839992/8839995进行投诉;
(四)通过“通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开门纳谏”专栏进行线上投诉。
三、投诉办理
投诉受理部门要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及时转交给各职责部门。投诉内容属本部门办理的,承办机构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向相关部门投诉的,相应机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情况;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应投诉渠道。
四、结果公开
投诉内容属本部门办理的,承办机构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后,定期在市自然资源局,各旗县市区局、分局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专栏公开办理结果,方便投诉人查询,并接受公众监督。
五、投诉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美峰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宏伟 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局局长
成 员:肖 静 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陈大斌 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局副局长
张春生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何志忠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王子爱 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确权登记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宏伟担任。
各旗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投诉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