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16:53

信息来源: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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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以机制保障为基础,高质量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网站新增信息489条,其中,新闻动态类信息21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公示公告类信息213条,其他信息56条,网站访问量26160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流程。2022年度,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按时答复并妥善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发布的审查制度,指定专门科室、专人负责,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管理水平。保障网站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严格执行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严格做到涉密不上网,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密责任,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我局积极、及时地通过报纸、网络、简报和其他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大大地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积极推进网站建设,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到自然资源工作动态。一是通过网站发布局务工作、信息动态、重大活动、政策解读等信息;二是通过制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公开办事程序以及重大惠民政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完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要素信息,及时予以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的监督保障工作。制定完善政府信息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照通辽市政务公开考评指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我局重点、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实施、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083万元(不动产登记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1

0

1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1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1

0

1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丰富。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和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重大政策解读回应数量较少,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新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栏目,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依申请公开告知书格式及答复救济途径,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三是持续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进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三同步”,提高政策解读的数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图示图解、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推进政策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完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矩阵,及时增添新版快,确保信息分类明确,方便群众信息查询。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针对市政府或者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解读,确保各项政策有序施行。

 

 

2023年1月17日